雙方爭議圍繞在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的外觀設計,深圳佰利認為iPhone 6抄襲其“100C”手機的設計。不過佰利公司在起訴時已名存實亡,市場上已不可能找到其所謂的“100C”型號手機。
蘋果一度被要求禁止在北京出售iPhone 6兩款機型,禁售令在蘋果提起上訴之后很快得到撤銷。
上周五的宣判之后,媒體采訪得知深圳佰利的法律團隊表示并不計劃上訴。蘋果公司方面未對此事作出評論。
蘋果公司近年來在中國市場份額下滑,以小米、OPPO和Vivo為代表的本土品牌開始興起。不過蘋果目前仍然是市場中利潤率最高的品牌。外媒Motley Fool報道,“2016年,蘋果公司在全球智能手機市場以14%的市場份額賺取了79%的行業(yè)利潤”。
去年蘋果的敗訴曾引起了關于本土保護主義的擔憂。不過這次最新的知識產權判決表明,中國法院也并不總是毫無顧忌地偏袒本國企業(yè)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中國皮具廠商新通天地科技公司在與蘋果的糾紛案中被判定為“IPHONE”商標的合法所有人!而之所以如此判決是因為新通天地公司在2007年就已經注冊了“IPHONE”商標,而蘋果iPhone手機2009年才登陸中國市場,且在其商標定義中并未包含皮具制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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